你的出现,是让我快乐的难过(陌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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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起了。
你还是否只穿着一件单薄的外套,在阵阵风中,期待我的一个拥抱。或许,只是期待。
人们常说的三年之痒,或许是真的吧!从融化麦芽糖般的缠绵,到最终两厢分离,不过一千多个日日夜夜。但我们似乎,从没缠绵过一千个日夜。时光是一个嫉妒心极强的老人,他嫉妒美好,便带走了美好。从此,只给我们留下了争吵。只不过在外人看来,我们还依然是那幸福的一对。
当每天的情话,变为每天无尽的争吵,缠绵这个词,就好像随着时光一起走了。你怪着我不再温柔,我怪着你无理取闹。每次的争吵赌气,结束语便是受不了就分手。现在,是真的分手了。
有的人说,两个人在一起,让人错以为是爱情的东西,其实就是多巴胺,而它只能留下3年,不能更久。以后的以后,就全靠缘分。也许,我们的缘分,尽了吧。
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钟。这句话是你告诉我的。可你在我的记忆中,不知留下过多少个七秒。只不过,我不能像鱼那样,忘记这些时间。不能忘记银杏叶枯黄的时候,我牵着你的手,走在那条洒满阳光的路;也不能忘记绚烂的烟火下,我们相觑的笑脸。当 时光的迷雾遮住我眼睛的时候,你趁着迷雾,离开了我的视线;亦或是我在雾中,不小心松开了紧牵着你的手。
记得在一起的时候,你很爱听范玮琪的《最重要的决定》,你说:你是我最重要的决定,就连吵架都很过瘾,不会冷冰,因为幸福没有捷径只有经营。 我现在还是会听这首歌,只是,少了一个依偎在我身边,轻轻跟着音乐哼唱的你。
但是,无论如何,我们确实是分开了。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,总是在失去之后,才会知道珍惜。失去之后,便是回想起来,觉得吵架也是一种幸福。只不过,现在,我已经失去了这个幸福的拥有权。
对于你的出现,我已经不知道是用快乐还是难过来形容。你带给了我快乐,却也让我难过。难过在那个熟悉的巷口,双手不自然的插着裤兜;难过在每一次时光读取记忆时,无法删除的你。
继续的 ,在风中游走。只是,依稀看见,街口有一个女孩,穿着一件单薄的外套,在风中好像有些发抖。
那件衣服,很像你。
那个女孩,很像你。
那个女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