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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家》 又名:致曾经(思雯)

作者:思雯 来源: 美文赏析网 时间: 2016-11-30 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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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的那边,有着不可向迩的物质,说是不可向迩,其实只是我没去过罢了,我曾想象过山那边的世界,有林子,有荷塘,有一群群排着队飞上青天的鸟禽,有一栋栋大小不一的宅子……那里没有喧嚣,没有荣誉和财富,没有什么对与错,唯有爱,家里人员间的关爱,男女朋友相互亲爱,还有随处可见尽管是陌生人也会有的友爱。我是十分向往如此的生活,有这样的环境,肯定能活得很好,至少很幸福。

山的这边,就是我祖父四十年前盖建的宅子,宅子刚建成,就产生了地基分配的困扰,我祖母向来有张能说会道的嘴,幸亏有了她,事情摆平了。我祖母生了两个儿子,那个年代,生儿子就意味着要苦一辈子。大儿子就是我父亲,小儿子就是我叔叔。宅子刚建成的时候,他们还小,不懂什么,但这并不表示什么都不懂,他们知道他们的父母为了这个家饱受岁月的侵蚀,青丝蘸上了白雪,脸上布满或深或浅的皱纹。我父亲比我叔叔爱学习,初中毕业后,叔叔就不读了,我父亲因为老实,而被别人捷足先登,那时我父亲的总分比那人高五分,回到家,他给他父母的交待是他去读职高,为了以后早点毕业去工作能给父母减缓点压力。他很爱他的父母,就像他的父母很爱他一样。这些事我是听祖父讲的。

大约二十年以后,我出生了,六斤重,很会哭,一哭还把脐带给哭出去了,我祖母不慌不忙地把脐带又给我塞了回去。小时候,我很调皮,经常欺负邻居家的小孩;有时候,我会很邪恶,把家里养的小猫小狗给弄伤,现在想起来还有点懊悔。

我们的宅子在最早是有院子的,算不上很大,但也能接纳我和几个好朋友疯狂又自由地“猫捉老鼠”,阳光下的院子,就像在地上撒上了金粉,古铜色的脸蛋映着红晕,享受快乐的我们不知道时间在缓慢而又飞快地流逝,院子的南面是一块土地,土地上种植着一棵棵果树,有柿子树、桃树和橘子树,每逢收货季节,最兴奋的要属我们这些孩子了。摘桃子、套柿子、捕蚂蚱,甚至我们还用烂掉的柿子砸人一脸,把对方原本就红扑扑的脸上更添几分灿烂。一到冬季,雪花漫天,遍地银霜,白雪皑皑,厚厚的雪堆积一地。每跨一步就有一个鲜明的印记,在这个时候,我就会想到找朋友来玩,堆雪人、打雪仗,满院子本来没什么生机的,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。可是,随着时光的推移,我家的院子进入了退休期,那年正逢农村平房建设,长辈们带着一些留念和不舍把院子“夷为了平地”,然后,一间间平房逐渐诞生,原本就不算多的绿色也褪去了,汇成的只剩灰白黑三种惨淡的无奈的颜色。我为那事还痛哭过:嗨,以后不能玩了。紧接着,长辈就把那些建成的房屋给租出去了,租给那些外省外地搬迁过来的人。为了什么,还不就是当今社会生存的物质基础——钱。而我们都是被金钱捣鼓来捣鼓去的人偶。

在父母结婚前,我们家的宅子就被祖父母分成了四块,三块隶属于父亲,一块留给他们养老;而我叔叔则分到了一间商品房,房间六十八平方左右,这在当时已经不算小了,也是令祖父母花上了好长的时间才攒钱买到的。我婶婶生了个男孩,也就是我的堂弟。堂弟从小就圆溜溜的,胖得可爱,像我父亲;而我从小“骨瘦如柴”,特显无力,像我叔叔。有时候我还真想过母亲和婶婶生反了儿子。

堂弟小的时候经常从市区里的家被接到农村里玩,每次挂着天真无邪的笑脸,期待着同我一起度过愉快的双休日。有几次,他竟把水枪也带来了,我们兄弟人手一把,像玩“躲猫猫”一样先找个地方躲起来,我家宅子很大,因此藏身之处很多,一转眼工夫,我们都消失在对方的视线中,按照规则,我们可以在不让对方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找到对方,然后向着对方后背射击,只听扑的一声,对方后背湿了,本方胜利。就这样简单单纯的玩法,却被我们百玩不厌。有几次还被祖母骂过,说什么我不小了,还跟弟弟玩这种东西,然后顺手抢过水枪,就这么收走了,留下的只是无奈的我和呆呆的堂弟。等堂弟读小学三年级后,他似乎也长大了不少。那年我初三了。

初中二年级的我,不知不觉地开始种下爱的种子,很快,种子萌芽了,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一个女孩,像是命中注定一般。初二刚开学,我的座位很巧地换到了她的旁边,从此,我和她过上了同桌的生活,俗话讲日久生情,果然,一个月后,我连自己都不知道已经爱上了她,渐渐的,对她的好感一点点增加。大约在冬季的一个阳光温和的星期三,我正式向她告白,也不过就简简单单的一句话,不多,可是也是费了好多口舌,毕竟是我第一次告白啊。可是结果呢,在我意料之中她拒绝了我。但我们之后仍旧保持着那种同桌、好朋友的关系,我不知道何时才能打破。

记得在一次五月中旬,她把我约出来玩,目的地是我家附近山上的水库。通向水库的那条路虽然短,但很陡峭,一个不小心,就会摔倒。我攥着兴奋,踏着喜悦,赶向那里,此刻她已经等候在那边了,一袭轻纱撩起她的娇羞,半身黑丝隐现她的迷人,实在太美了,美得就像风景一般,令人如痴如醉,尤其是她的肌肤,吹弹可破,甚至当时我有种想抱上去的冲动。微风过处,送来缕缕清香,路边的白色蒲公英随风扬起,不时地触碰过她的发丝,她的耳畔。她凝视了我片刻,忽然扑哧一笑,道:“看够了我们就走吧?”被她这么一提醒,我才注意到我不雅的行为,朝她领会地一笑,挠挠后脑勺,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跟在她身后。走了片刻,我们终于走到水库的最高处,放眼望去,水面波光粼粼,水的那头,是高大的山,我和她隔着一拳的距离坐着,我们面向着西面,享受着夕阳的滋润,山水的清心。她发着呆,我想着心事。许久,她准备起身时,我突然抓住她的手,问:“做我女朋友吧,我是真的喜欢你,请给我一次爱你的机会。”这一次我没有犹豫,毅然决然地吐出这句话,毫无准备。她愣了一下,但很快又恢复过来,向我挤出一丝微笑,说:“等你考进这里最好的高中我再考虑吧。”我晓得,这是在委婉地拒绝,但我始终无法相信,我感觉她应该也是喜欢我的,不然这次约我出来干吗,而且就我跟她两个人,呵,也许是我太自作多情了吧,对哦,她可能只是把我当同桌才叫出来玩。正当我不打算追问下去时,她又缓缓开口:“其实我早就有男朋友了。”这么简短的一句话到现在还有时刺痛这我的心灵。当时我傻傻地站在那里,不知道什么是什么了,这是我第二次告白。后来她又说了:“喂,别傻站着了,我们该回去了。”我回过神来,也勉强挤出一丝惨淡的微笑,点了点头,和她回去了,可是半路上她突然说腿酸死了让我背她,我很激动能得如此贴近的一次机会,我忙点头答应,蹲下身子,她用双手轻轻地环住我的脖颈,侧脸贴着我的后肩,我站了起来,背着她下了水库。途中不知道是怎样的滋味,激动和紧张交织在一起,还掺杂了不解,明明她没做我女朋友,可现在又想我被她,嗨,如此想来,女人心真是海底针啊。到了我和她家的分岔路口,我放下了她,可是不是感觉身子顿时轻松了,而是感到一种无奈和失落的情绪压在身上,令我觉得更累了。她和我告别,我也挥了挥手,便默默地离开。我没有回头看她,所以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回她看我。那时我心里只剩一个想法,就是——家。

在那之后,我“收敛”了许多,很多次当我想起一些事来,我总会埋头写着东西,也不知在写些什么。有这样一句话:就算垃圾,多了再堆叠而起,过滤那些杂质,形成的也会别具一格。果然,事实如此,我把一些零碎的东西整合起来,编成了一个完整的青春故事,我起名为《这一年,我爱过了》。然后,灵感不断在我脑海里波动,又有几篇作文型小说诞生,《他》《那个角落》《拾年》《寻月》等。我不清楚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,以前的我可不会这么文艺,就是在那次水库她对我说的话后,我整个人都不一样了,从别人眼下看我,是忧郁和消极,但我认为是成长和破茧;就写了那么几篇短文后,我一发不可收拾,又作起诗歌来,写的很烂,他们都是这么说的,但我认为已经够了,能表达自己的情就行了,我不需要靠美词意象加以修饰我的诗,我只想走一条平凡的文学之路。

弹指一挥间,中考结束了,我考砸了,只进了一所中等的高中,望着初中三年同学各奔前程的身影匆匆渐行渐远,心底划过一丝后悔。而母校不知怎的,没给我们开毕业联欢会,所以那次中考的最后一天,也就成了我跟她见面的最后一天,天空阴沉,下着蒙蒙雨,她一边走着一边含着棒棒糖,突然想起什么,扭头看向我,说:“喂,你还记得那次水库的事吗?我想今天你和我再来一遍。”我疑惑地看着她,不明白。她憋红了脸,嘟哝着嘴,娇色道:“你背我啦!”我这才明白她的意思。像那次一样,我弯下腰,背起了她,一路上,她没完没了地跟我说个不停,完全掩埋了淑女形象,直到走到那个熟悉的分岔路口,她贴着我的后肩跟我说:“明天我就要搬家了,搬到市区里,所以你不用来找我了……喂,那个,谢谢你了。”我哦了一声,眼看着她渐渐地离去,我没有回家,一直望着她的背影,可她并没有回头看我,似乎她觉得我已经走了。我蹲下身,看着路边的水滴,想起我们的过去,风把蒲公英的种子吹散在空中,我随手抓起一株,摊在手心,就这么盯着它,眼前慢慢地浮现她那莞尔一笑。直到夕阳染红了山脚,我才带着复杂的情绪走向我家的宅子。吃过晚饭,躺在软床上,呆望着天花板,迷迷糊糊睡着了,一觉醒来,已是翌日早晨,早餐入口,吃到一半,想起了什么,一看时间,七点半,她应该还没走吧,我立即放下手中的半块蛋糕,飞奔向她的家,十多分钟后,我气喘吁吁地站在她家门口,大门是敞开的,但里头只剩一些废弃的家具和电器,空无一人,她已经走了,就这么走了,就这么快搬走了,我呆呆地靠在墙边,这才想到昨天她一个劲地跟我说个没完,原来她知道那是最后一次了,我真傻,竟随随便便地回答了几句,心里无数的情绪顿时涌出来,我本想着这一次要主动抱住她,给她一个离别之吻,也不会让自己有太多的遗憾,可是她竟已经离开了,我落泪了,是不舍的泪,是后悔的泪,是伤心的泪……

高二开学后,我不时地想起她;每当星期五放学回家,我都会挂着QQ,只不过她的QQ头像不会再跳动,一直对我保持着灰色,让我想起了一首歌《灰色头像》,歌词和我的心境实在太像了:

最后的挽留没有说出口

我们还是朋友

我那种最遥远的朋友

你给过的温柔

在记录之中全部都保留

你灰色头像不会再跳动

哪怕是一句简单的问候

心贴心的交流一页页翻阅

多难过是什么坠落升空

有一次,我翻阅着我和她的互相留言,看着曾经的聊天记录,有些还很幽默,看着看着就笑了,但又意识到什么,笑着笑着我便哭了。人都说时间久了,很多事都会淡忘的,可我感觉就不同了,每每模模糊糊的记忆随着梦境翻涌出来,变得分外清晰;冥冥之中那些不堪入脑的往事变得别有一番苦涩。然而现在,身为高中生心却在初中的我,遇上了很多麻烦,我试图自己一个人去解决,可是能力毕竟是有限的,因此我开始结交朋友,很多人都会怀疑我到高中才交朋友,事实正是如此,初中所谓的朋友只不过几场利益的买卖罢了,所谓的友情亦不过如一张纸薄纸,只要一发生矛盾,就会很轻易地被撕破。而我自认为高中的人势必长大不少,应该有更高的修养和品质,所以我才开始结交。但友情之神偏偏在这时候戏弄我,我并没有寻到适合我的朋友。尽管这样,我还是偶尔会写着文章,毕竟写得多了,也就成了一种习惯,人生也不过这样。在高一下学期,我又完成了完整的两部作品。在写《雨落·雨芷》的时候,我只感觉男女主角都还只是懵懂的孩子,雨是故事的背景,是开始也是结束;在写《回不去了》过程里,我才真正感触到自己笔下的一种凄凉,为那男主而惋惜,简简单单的四个汉字却饱含了明了又有深意的思想。还有一部小说写得比较慢,但写了很多了,我打算把它写长,《岁月慢慢逝》正如其名,我希望岁月能慢慢地逝去,这样我还能好好地珍惜初中和她的同桌生活。高一虽然时时遇风雨,但还是平平淡淡地过去了。

转瞬间,就高二了,我也终于找到一个称得上朋友的朋友,他的名字很带感,或许是一种巧合吧。他有一次对我说我跟他小学就认识,初中也是同所学校,我当时完全对他所讲的持以怀疑,我真心不记得了。但这并不影响我跟他的感情,换而言之,我跟他的感情更深厚了。但也只有他这么个朋友,俗话讲,朋友越少,交到的朋友就越好,你才会更珍惜这份友谊。所以我很在乎他,不是男女恋人间的那种无微不至的在意,而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那种默契。

那天,天是灰色的,正如我的心情;青雨把黑云压得很低,踮起脚尖,一伸手便能摸到无边的寂寞。我那朋友的家跟我的不是同一去向,因此我是独自一个人提着一把蓝塑伞赶回家的,挤上一辆老旧的公交,刚下车,祖父笑容满面地迎来,脸上的神色完全与天气成反比,他只说了一句,也是很重要的一句:“回家吧。”听到“家”这个字眼,不知为何我突然忘记了所有的苦恼,只觉得任何其他的一切都是浮云,心里的所有坏情绪随之暖化,家是避风港,是能让劳累的身子得以舒缓的立足之地,没有尘埃,也没有污秽。我一步一步走着,感觉每一脚都在让我的烦恼曲线降低。我之所以心情不好的原因很简单,无非不过同学吵闹那点事,银白色的外门逐渐映入眼帘,祖母早就在门口等着了,美味的佳肴填进我空空的肚子,饭后,我的面前就出现了一些水果,我嚼着苹果,躺在我的软床上,呆望着天花板,每次有烦恼我都是这样发泄的,这次也不例外。我翻出一张旧照片,凝视着那张熟悉的脸,那张我爱过的脸,开始回忆起过往,初中时的苦辣酸甜一瞬间全都溢出我的心田,一行热泪顺着我的脸颊流下,咸咸的还带一点苦涩,父母下班回来后,一家团聚,我也是强颜欢笑,和颜悦色地同父母像往常一样说着家常话。坐在沙发上切换着频道的我,阅读报刊的父亲还有绣着十字绣的母亲,一家子甚是和谐,祖父和祖母在一旁喝着茶水,嗑着瓜子。翌日,反正是周六,我便睡了个懒觉,八点半才迷迷糊糊地醒来,望着桌上还有淡淡余温的早餐,一丝暖流从我心房流出,相比于那种我本追求的爱情,亲情令人更感到踏实。这天,我习惯性地坐在书桌前做题,书桌右上角的那个浅绿色的笔筒不时地被我留意,那有几支是她送我的,我至今还保存着,尽管不能用了。片刻,传来几声钥匙入孔的声响,紧接着,叔叔带着堂弟出现在我面前,堂弟提着一个袋子,袋里装的全是吃的,看样子又是来分享好东西了,叔叔吩咐了一句叫我照顾好堂弟就走了。堂弟问我:“哥哥,爷爷奶奶哪去了?”我道:“爷爷当然去上班了。”“那奶奶呢?”我腾出一只手指向一个空位置,那里本来放着装脏旧衣服的水桶。他哦了一声,把袋子放在我的书桌上,坐到沙发上,问:“待会我们干吗呢哥哥?”……我们愉快地度过了一天,所谓的回忆没有来得及在我头绪掠过。

但是,这样和谐的日子又有几许?高二下学期,我那唯一的朋友也变得对我冷漠起来,所有人都在悄悄地疏远我,在那之前,我的记忆中那朋友跟我说过最后一句朋友话:“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同学不喜欢你吗?就你这种性格,怪不得全世界都要与你为敌。”我这种性格?到底是指什么,我问他。他只丢下一句话:“自己去想。”我性格怎么了?不过就是有点忧郁和无理取闹罢了,为什么没有人认可我。难道这不是一个循环吗?就是因为我忧郁,才会发生有时候的无理取闹;就是因为我的无理取闹,才导致那些人讨厌我;正是因为别人讨厌我,我才会更加忧郁……

以前,我能和初中的同桌一起回家,可是最终走在回家路上的仅仅只有我;本来,我可以和朋友在同一屋檐下聊天讨论问题,可是如今在教室里只有独自做着乏味的作业的我。每次这样那样的事后,我都发现,终将是要自己度过的,我开始看懂这个时代了。

高二下学期的五月一日,我们一家子去外祖母家过节。整天都过得蛮愉快的,直到傍晚,夕阳如血,一个电话打破了和谐的气氛,我能清晰地听到隔壁祖母筷子坠地的声音,我偷偷地溜过去听,听到的消息着实把我震惊到了。分土地?四分之一?然而,更糟糕的还在后头,什么不给他就半夜砸门?他——难道是我叔叔,那个在我童年里烙印下幽默的身影,不是吧,我不敢相信,真不敢相信,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小说里啊。可是,事实摆在耳边,我没有听错。其实早在以前,我母亲就不停地唠叨说叔叔脾气怎么怎么样,叔叔心怎么怎么坏?我以前半信半疑,但始终不肯接受叔叔是个贪财之人。直到这天一切观念都变了,我右眼皮哆嗦个不停,我的第七感表示事情不妙了。父亲并没有生气(也只是表面看起来),他只是自言自语“该来的总是会来的”,早在一个月前,叔叔他卖掉了自己的商品房,拿到了四十万的金额,然后今晚又来要这宅子的四分之一土地了。变化还真快,本来挺和睦的,一下子产生了矛盾,而矛盾在不断激化,五月二日,我放假的第二天,外面下着小雨,晨风吹抚我脸庞,我只闻到一种“火药味”和悲哀。大约早上九点半,叔叔走进宅子里,然后一系列的争吵开展,我吓得躲到了楼上,只听那叔叔不胖的身体发出比我父母还刺耳的咆哮,我使劲地保持冷静,安慰自己:“这不关自己的事,自己只要好好读书就可以了,这也是全家人对我唯一的期望。”……第三日,我是被隔壁的哭诉声吵醒的,原来是祖母在哭天喊地,嘴里吐出的不知是什么语言。午后,下了一天半的雨终于停息,久违的阳光温和地轻抚着我,令我感到一阵轻松,傍晚时分,外祖父母也出现在我家宅子里,我只模糊地听到:“他这么想要,他奶奶,你就给他吧,嗨,只怪大孙子命苦。”我的泪不知不觉地流下,倚靠在墙边,伸手本能地想抓住一些救命稻草,我才感觉自己一直处于一片死海里,现在刚好沉底,最后一次呼吸是在泪坠地前进行的,我只抓到了一株白色的小小的蒲公英。奇怪,蒲公英?这怎么会有?我走了几步,往阳台望去,看见漫天飘零的雪色蒲公英在纷飞。我想起了两年前,同桌的她,爱过她的我,还有种种喜怒哀乐苦辣酸甜……嗨,算了吧,我用力闭上了眼睛,不愿再去想它,让过去的过不去的都给我过去吧,我在心里呐喊。“朋友一生一起走,那些日子不再有,一句话一辈子……”这句歌词此刻浮现在我脑海里,可是我没有朋友了,以前没有,后来有过,现在没有了,以后也不想再有。我是一个孤独的人,就让孤独来陪伴我吧。晚上,父母都坐在沙发上看着我,母亲含着泪“求”我:“孩子啊,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啊,怪妈没用,没能留给你什么,以后咱们只能靠自己了……你也别跟弟弟玩了,更不用叫他爸为叔叔了。”父亲一个劲地在叹气,说什么命啊命啊。其实他说得也对,这就是命,我的命,我们的命。

一星期后,当我再次回到家里,父母没有了那种哀伤的神情,取而代之的是平静。我想他们应该是看透人生了,想通了,一切归于平静。就像现在的我一样,什么都看透了,就连本想着固若金汤的亲情在金钱的诱惑下简直不堪一击,那还有什么值得自己留恋的呢?一幅幅童年的画面在我脑海里如幻灯片一样播放着,院子的嬉戏,水库的表白,朋友的陪伴……感觉我孤身一人,回首着往事;往事回首起来,一路上,竟只有我孤身一人。我多希望那些瞬间变成永恒,可是我无法拥有完整,我深深地表示无奈和叹息,想通了,我便窝在被窝里,睡着了……

翌日,睁开眼,桌上的早餐竟是那么的熟悉。这就是家,是家的味道,我又是哭着吃完的。

尽管发生这样那样的事,我还是很爱我的家,爱到什么境界,可是我说不出。我明白父母没日没夜的奔波为了什么,我了然祖父这么老了还在找工作为了什么。我趴在窗前,手托着下颚,遥望着村里的山,山的那边,有着不可向迩的物质,说是不可向迩,其实也不过是没去过罢了。我想象着山那边的世界,有林子,有荷塘,有洋溢着喜悦的宅子,有排着队飞上青天的鸟类……那里没有喧嚣,没有矛盾和针锋相对,没有什么好与坏,唯有爱,家里人员之间无微不至的关爱,男女恋人相互亲密的恋爱,还有随时随地可见的尽管是陌路人也能有的团结友爱。我是憧憬过上如此的生活,有这样的环境,肯定能活得更幸福、更快乐。

每个人都有一个家,或不完整,或有瑕癖,但这毕竟是你们的家,当你们觉得累了,它正是你可以依偎的摇篮;当你难过了,它正是接受你泪海涌现的地方;当你老了,它正是你能安详过完余生的支撑。岁月,会侵蚀它的外壳,但永远不会腐蚀它的生命力,它自从被你撑起后,就不会再垮掉。

我打算用这些年的经历写我的下一部小说,我把它定名为《家》。

全文完

BY思雯

写于2015.5.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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